西城院字〔2018〕152号
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
学术讲座费和科研评审费发放办法(修订)
各专业学院、处室(中心):
为了进一步活跃学校科研及学术气氛,繁荣学术交流,开阔教师及学生视野,提高学术讲座质量及科研水平,使科研及学术活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城市学院学术讲座费和科研评审费发放办法。
一、学术讲座课时费发放标准
(一)学校支持并鼓励学术交流活动,对于外请专家学者来学校讲学,按以下标准发放:
1.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次800元(半天计);
2.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次600元(半天计);
3.副高以下技术职称人员每次400元(半天计);
(二)学校在编教师开展的学术讲座,按以下标准发放:1.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次500元(半天计);
2.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次400元(半天计);
3.副高以下技术职称人员每次300元(半天计);
二、科研评审费发放标准
学院有关部门在组织科研项目立项、验收、科研(教研)成果鉴定等评审工作,可为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。
(一)外请专家按以下标准发放:
1.每次评审费600元(半天计);
2.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;
(二)学校教师按以下标准发放:
1.每次评审费400元(半天计);
2.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;
两院院士、长江学者、千人计划、百千万人才、国青等知名专家开展学术讲座、参加科研项目评审活动等费用采取协商制,由承办单位协商后报科技处审议后确定。
三、讲座费和评审费发放程序说明
1.各学院、部门举(承)办学术会议(讲座)必须实行审批备案制度,若会议(讲座)涉及意识形态领域需提前将报告内容交党政办审批。
2.讲座课时费和科研评审费按照谁组织、谁发放的原则,由组织单位按照财务流程,提前从财务处借出或走财务报销流程,活动结束后发放现金或转账给专家。
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,原办法废止,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。
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
2018年12月27日
西南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2018年12月27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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